案例1:2025年3月份,公司發現食品項目供應商山東XXX食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:該工廠衛生環境臟亂,原材料品質差。公司要求各店從接到通知之日起終止與XXX的合作關系。對終止合作關系的供應商,進貨人未接到公司恢復合作的通知仍與其發生業務往來的,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降薪、降職直至辭退的處理。
案例2:2025年5月份,公司發現兒童事業部孕嬰項目、超市項目供應商:山東XX食品有限公司、山東XXX食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:向信譽樓業務人員利用展會見面期間行賄20000元現金。后經督查該公司給信譽樓的部分商品差價率在85%-110%。公司要求各店從接到通知之日起終止山東XX食品有限公司、山東XXX食品有限公司的合作關系。對終止合作關系的供應商,進貨人未接到公司恢復合作的通知仍與其發生業務往來的,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降薪、降職直至辭退的處理。
案例3:2025年8月份,公司發現食品聯營(脆皮)項目供應商河北XXX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:該工廠衛生環境臟亂,倉儲環境惡劣隨意堆放、變質等。公司要求各店從接到通知之日起終止與河北XXX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的合作關系。對終止合作關系的供應商,進貨人未接到公司恢復合作的通知仍與其發生業務往來的,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降薪、降職直至辭退的處理。
案例4:2025年8月份,公司發現食品聯營(大拉皮)項目供應商石家莊XXXX食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:該工廠衛生環境臟亂,倉儲環境惡劣隨意堆放、變質等。公司要求各店從接到通知之日起終止與石家莊XXXX食品有限公司的合作關系。對終止合作關系的供應商,進貨人未接到公司恢復合作的通知仍與其發生業務往來的,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降薪、降職直至辭退的處理。
案例5:2025年9月份,公司發現超市項目供應商河北XXX食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:給信譽樓提供的商品選擇的代加工廠,代加工工廠環境不符合準入標準,部分代工商品價格存在大額差價,合作過程中行賄我方業務人員。公司要求各店從接到通知之日起終止與河北XXX食品有限公司的合作關系。對終止合作關系的供應商,進貨人未接到公司恢復合作的通知仍與其發生業務往來的,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降薪,降職直至辭退的處理。
案例6:2025年10月份,公司發現物業施工項目供應商:河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:在公司落實業務人員違規問題時需要供應商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,供應商不配合,對落實問題不能如實呈現。公司要求各店從接到通知之日起終止與河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合作關系。對終止合作關系的供應商,進貨人未接到公司恢復合作的通知仍與其發生業務往來的,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降薪,降職直至辭退的處理。
案例7:2025年11月份,公司發現泊頭店物業項目供應商:滄州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泊頭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泊頭XX五金電料銷售處、泊頭XX物資回收有限公司,存在以下問題:在公司落實業務人員違規問題時需要供應商配合調查,供應商不配合、不誠信,對落實問題不能如實呈現。公司要求各店從接到通知之日起終止與滄州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泊頭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泊頭XX五金電料銷售處、泊頭XX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的合作關系。對終止合作關系的供應商,進貨人未接到公司恢復合作的通知仍與其發生業務往來的,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降薪,降職直至辭退的處理。